2014年6月29日星期日

“七壹”我們到底要不要上街?

臨近“七壹”,面對民主派動員的民眾,都面臨壹個問題,到底要不要上街?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上街要表達怎樣的訴求?上街這種形式達成自身訴求願望的可能性有多大?考慮這種形式的是非對錯。但看看泛民給出的“七壹”遊行主題,哪壹條才是真正關乎我們切身利益的呢?10多年了,良知的香港人啊,我們應該醒醒了,如果妳是為了香港真正的繁榮和社會秩序穩定、如果妳要真正維護“壹國兩制”中香港這壹制的價值觀、如果真正要對得起下壹代,還是要回歸理性,壹個混亂、失控的香港,其實對我們每個人都是壹種悲哀。

4 条评论:

  1. “占中=民主”?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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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陈方安生炫耀复核的国际标准?



    陈方安生及戴耀廷之流异口同声地声称香港普炫耀复核国际标准,但找遍他们所发表的政改意见书及声明,都找不到他们关于“国际标准”的阐述。为什么?因为他们根本就拿不出来!因到现时为止,世上并没有统一的、具体的与普选相关的国际规定或所谓的“国际标准”!他们声称普选要符合《国际人权公约》,但该公约对普选只有也只能提出一些朴实的原则,包括普及、平等、自由投票、保密投票、直接或间接选举等。事实上,现时世界各国在普选模式方面也是“各吹各号、各唱各调”,并不完全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许多西方国家,也没有完全雷同的政治体制,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英国、日本是内阁制,法国是半总统制。而且,美、英、德、日等发达民主国家都尚未实现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议会全部国家机构的全面普选。正如联合国日内瓦“人权中心”文件指出,“世界上没有一个唯一的政治体制或者选举方式是适用于所有人群和国家”。正如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说过:每个民族都应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一种特殊的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尽管其本身或许并不是最好的,然而对于推行它的国家来说则应该是最好的”。这番话其实道出了真正的“国际标准”:即普选必须“与各国各地实际情况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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